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规划首次在五年规划层面系统构建全领域全口径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体系,是“十五五”时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抓手。
根据《规划》,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5年降低17%,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较2025年下降3%左右;同时,建成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建成。《规划》部署了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提升气候风险应对能力、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等重点任务。部分重点工作如下:
加快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出清低效产能。持续扩大绿电应用,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生态工业园区、零碳工厂和园区、零碳算力设施。
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制定重点行业和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技术指南。减少溶剂型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建设一批减污降碳绿色发展标杆。通过碳交易、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动力。
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实施碳排放双控的重要支撑作用。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强化碳排放计量审查。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推动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完善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定期更新全国及省级电力排放因子。推动国家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与核查。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部门间碳排放相关数据衔接共享。
发挥财政价格金融政策支持作用。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应对气候变化项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体系建设。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深化地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