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该工程为“十五五”规划纲要109项重大工程之一。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部分行业任务如下:
钢铁行业。推动高炉、转炉等重点工序和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应用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炉顶均压煤气回收、热风炉富氧烧炉等先进技术,推广铁水一罐到底等工序间界面衔接技术,有序开展氢冶金等技术应用,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热泵、锅炉、制氧机、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等改造升级,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等回收利用。炭化室高度小于6米的顶装焦炉(小于5.5米的捣固焦炉)、120万吨/年以下球团设备、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应加快改造升级,焦炉应配备高效干熄焦装置。
电解铝行业。推动铝电解槽等生产装置节能降碳改造,应用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石墨化阴极、高质量阳极、电解槽上部集气密闭等先进技术设备,推广500kA及以上大型电解槽,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热泵、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优化烟气余热高效回收和梯级利用体系,推广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应用。300kA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15万吨/年以下独立铝用炭素项目、老旧低效自备燃煤机组等应加快改造升级。
炼油和乙烯行业。推动常减压、催化裂化、重整、焦化、制氢加氢等炼油核心工艺和芳烃、烯烃、乙二醇等装置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重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等工艺技术,加快高效蒸汽、制冷制热、电机、空压、输配电等系统更新升级,协同优化换热网络、低品位热利用、蒸汽动力系统等,实施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敞开式延迟焦化等装置和工艺应加快改造升级。
煤电行业。推动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通流、高效燃烧、冷端优化、余热利用、智能调控等技术,加快风机、热泵、锅炉、汽轮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后机组供电煤耗降低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落实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要求,推动煤电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应改尽改,鼓励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动冬季集中供暖地区热电联产机组因地制宜实施热电解耦改造,改造后机组调峰深度力争达到40%以下。推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上现役煤电机组通过耦合新能源、掺烧生物质、加装储能储热设施等方式实施低碳化改造,改造后度电碳排放降低10%—20%,力争降低20%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资金支持保障,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综合考虑产能产量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能耗碳排放水平、环保绩效水平等因素,可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归并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加价电费用于冲减系统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