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


 据《北极星大气网》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要求推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三改联动,严控煤电项目,持续优化能源电力结构和布局,深入推进煤电清洁、高效、灵活、低碳、智能化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我国煤电行业碳达峰目标。

  根据《方案》,在节煤降耗改造方面,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

 在供热改造方面,鼓励现有燃煤发电机组替代供热,积极关停采暖和工业供汽小锅炉,对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供热改造,在落实热负荷需求的前提下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力争达到0.5亿千瓦。

 在灵活性改造制造方面: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2亿千瓦,增加系统调节能力0.3—0.4亿千瓦,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十四五间,实现煤电机组灵活制造规模1.5 亿千瓦。

《方案》要求,推动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确保满足最低技术出力以上全负荷范围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发电企业同步开展大气污染物协同脱除,减少三氧化硫、汞、砷等污染物排放。对于环保约束条件较严格的区域,鼓励新建机组实现适度优于超低排放限值的水平。同时,开展煤电机组供热改造,加大自备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电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给予优惠信贷等投融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