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真金白银”支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近日,为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推进重点行业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十条支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出台《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强对企业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燃煤电厂、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和陶瓷等六大行业污染排放量大,是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截至目前,河北省以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6个行业为重点,三年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项目1084个;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5个行业为重点,三年累计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项目1567个。

与2018年出台的10条支持措施相比,《若干措施》支持范围更广、内容更宽、措施更精准。从支持范围看,《若干措施》增加了对水泥、平板玻璃、陶瓷3个重点行业,锅炉、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设施的支持;《若干措施》第六条明确提出,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在财政补贴方面,结合实际对不同时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差别化财政奖励。河北省已累计安排补贴资金30.2亿元用于支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